深圳3月30日消息:粤华电(000532)于2002年3月29日与珠海市污水处理项目工作小组就经营珠海市吉大和南区水质净化厂有关事宜签署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市吉大和南区水质净化厂的合同书框架 》。
据《证券时报》报道,公司以101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珠海市现有的吉大水质净化厂,以TOT的方式(即转让-运行-移交)进行经营,特许经营期为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至2034年12月31日;以BOT的方式(即建设-运行-移交)经营吉大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及南区水质净化厂,建设期为2002-2004年,2005年1月1日正式投产运营,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