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4月1日消息: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工商银行芜湖分行4家银行起诉芜湖广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银广夏,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一案,近日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经济参考》报道,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银广夏控股公司芜湖广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市分行借款本金16455万元;判令偿还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本金5200万元;判令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支行贷款1000万元及利息;判令偿还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借款本金423万元及利息。上市公司银广夏被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