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4月10日消息:韩国产业资源部近日表示,计划拟草放宽外商投资地区主要指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促进法执行令〉修改案》,以便吸引各跨国企业将亚洲地区的总部设在韩国。
据新华网报道,根据现行规定,国外制造商只有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物流业为3000万美元以上)才被指定为外商投资地区,并得以减免10年的法人税(私人企业为所得税)和免交国土租赁费用。但从今年下半年起,若跨国企业起到地区总部作用,只要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物流业为1000万美元以上)便被指定为外商投资地区。同时,对IT(信息通信技术)、BT(生命技术)等高科技企业,计划将外商投资地区主要指定条件从5000万美元以上降到3000万美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