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20日消息:股民张某起诉渤海集团(现为ST渤海)虚假证券信息侵权案,昨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证券时报》报道,据了解,原告于2001年8月16日至17日先后三次购进被告公司股票1500股,但购进后股票一路下跌,原告于2002年1月29日将股票卖出,共损失人民币9420.06元。期间,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1月5日对被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告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行为。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股票下跌带来的损失及股票交易的手续费、过户费、印花税、银行存款利息及律师服务费等共计10064.13元。
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的起诉是曲解了法律、误解了事实,以至其错用了诉权,因此法庭不应受理本案;即使受理,因原告所诉之损害事实不存在而不构成侵权,要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济南市中院将择日作出宣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