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日23日消息:“金帝建设”(600758)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就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莲湖路支行诉陕西瑞博公司所属三家被告欠款一案,判决“金帝建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中证网报道,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莲湖路支行诉陕西瑞博公司所属三家被告“陕西虹治文化传播公司”欠款850万元、陕西瑞博康居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450万元、陕西瑞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300万元,三家欠款共3600万元及“金帝建设”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今年三月十八日做出一审判决,上述三家被告分别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金帝建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判“金帝建设”分别支付原告违约金85万元、145万元和130万元,共360万元及部分案件受理费。
“金帝建设”表示,对上述判决,公司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