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月8日消息:日前,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华信股份(000765),要求偿还银行贷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276万元,同时要求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将于2002年6月17日开庭审理。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根据华信股份公告,该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向光大银行新华支行借款4500万元,期限为1年。华信集团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华信股份国有股质押给新华支行。新华支行如约发放贷款后华信集团未能完成质押手续,该笔贷款形成逾期。此外,华信股份目前另欠光大银行新华支行借款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为武汉来雅百货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的光大银行江汉支行部分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称,由于华信集团对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起诉内容存在争议,该集团正准备近期提出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