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5月9日消息:兰州黄河(000929)第一大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于2002年4月30日在兰州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根据甲、乙双方与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于同日签署的《投资及债权划转合同》,乙方已取得对甲方共计25,645万元的债权(原甲方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全部贷款),甲方同意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的"兰州黄河"2,800万法人股中的2,000万股转让给乙方,乙方亦同意受让。协议转让价每股3.213元,转让价款共计6,426万元,乙方同意以此转让价款顶抵对甲方的等额债权,不再另行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后,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仍将持有公司2,800万股份,持股比例由40.73%下降到23.76%,仍为第一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公司2,000万股份,持股比例为16.97%,为第二大股东。
因本次拟转让之股份目前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质押手续正在办理。解除质押后该笔股权尚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