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兰州黄河(000929)部分法人股转让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李保华 2002-05-09 20:18: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兰州黄河(000929)200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转让价款共计6,426万元。
深交所5月9日消息:兰州黄河(000929)第一大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于2002年4月30日在兰州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根据甲、乙双方与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于同日签署的《投资及债权划转合同》,乙方已取得对甲方共计25,645万元的债权(原甲方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全部贷款),甲方同意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的"兰州黄河"2,800万法人股中的2,000万股转让给乙方,乙方亦同意受让。协议转让价每股3.213元,转让价款共计6,426万元,乙方同意以此转让价款顶抵对甲方的等额债权,不再另行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后,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仍将持有公司2,800万股份,持股比例由40.73%下降到23.76%,仍为第一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公司2,000万股份,持股比例为16.97%,为第二大股东。

因本次拟转让之股份目前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质押手续正在办理。解除质押后该笔股权尚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