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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地股东诉讼案件判定

证券之星 作者:徐可强 2002-07-10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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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地股东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股东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委托合同纠纷判定,泰港生物败诉。
深圳7月10日消息:ST凯地(000411)股东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业与公司原股东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委托合同纠纷事项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2年6月28日以(2002)杭经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驳回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8864元由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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