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倍特高新(000628)应收款换来的是房产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张化枫 2002-07-11 07:57: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倍特高新(000628)与四川明日企业集团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明日集团以成都明日大厦部分房屋所有权抵偿所欠债务
深圳7月11日消息:倍特高新(000628)日前与四川明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根据协议,明日集团以成都明日大厦的部分房屋所有权,抵偿所欠倍特高新7283.6万元债务。倍特高新与明日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明日集团欠下的债务由来已久。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倍特高新为明日集团在中行借款本金35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在建行借款本金1600万元提供担保,由于贷款未按期归还,倍特高新被迫履行担保义务;此外,倍特高新还向明日集团委托贷款1500万元;2002年5月,倍特高新又代为明日集团履行债务173万元,加上应付利息,明日集团一共欠下了7283.6万元债务。

在多次催收但明日集团明确表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倍特高新董事会同意了资产抵债的方式。明日集团将明日大厦中的16028.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按评估后的每平方米4544元的平均价格,作价7283.6万元,用以清偿对倍特高新的全部债务。

倍特高新称,2001年末和2002年6月末,倍特高新对这笔应收款共计提了728.36万元的坏帐准备。预计下半年随着这笔应收款的收回,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将冲回,可能造成下半年利润增加。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