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16日消息:倍特高新(000628)2002年7月15日某媒体刊载了一篇题为《倍特高新:盲目担保酿苦果债权换来烂尾楼》的文章。就该文章所述内容,公司特作如下澄清:
一、公司为四川明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第二届经营班子个别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个人行为。
二、明日大厦属未完在建工程,在所附评估报告中已有明确说明。
三、公司认为能用明日大厦部分房屋面积所有权来抵偿四川明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公司债务,不会给公司股东带来损失。
四、由于该笔应收款项以房产形式收回,公司将已经计提的坏帐准备冲回,完全符合有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