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7月19日消息:韩国将不再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实施的限制措施。记者18日从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韩国外交部表示,在2000年7月“韩中大蒜谈判”中,韩国已经与中国达成一致,因此将不再延长到2002年末结束的对原产于中国的大蒜实施保障措施。韩国政府决定,针对本次事件,将在近期内制定并公布针对中国产大蒜进口自由化的对策。韩国农林部副部长表示,政府近期将出台有关规定,使政府能够更多地从本国农民手中收购大蒜,收购数量相当于从中国进口大蒜又出口至其他国家的数量。
2000年7月31日,中韩就大蒜引发的两国贸易争端正式签订协议。根据协议,韩国自2000年8月2日起3年内,将以30%和50%的关税税率每年各进口中国大蒜32000吨、33728吨和35448吨。同时中国恢复进口韩的手持(包括车载)无线电话机和聚乙烯。由此,中韩贸易战宣告结束。2001年6月19日,韩国政府决定将继续维持2000年6月开始实行的限制进口中国大蒜的措施,直至2002年12月。
日前,韩国农协旧事重提,以目前大蒜产业结构调整尚未结束为由,向政府贸易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请,要求将对中国产大蒜的紧急进口限制有效期限延长4年直至2006年年底。
据悉,自韩国采取保障措施后,中国出口到韩国的大蒜已从1999年的44738吨降至2000年的23219吨和2001年的26476吨,今年1至4月,我国共向韩国出口大蒜539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