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7月26日消息: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受让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国家股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260号文批准,本公司接受划转南京市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持有的金陵药业14,614,336股国家股。受让后,股权性质仍为国家股。
二、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持有金陵药业股权14, 614,336股,占总股本的5.22%。
三、本公司为1996年8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金:1.2亿元,注册地:南京市中山东路486号,法定代表人:倪忠翔,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内国有资产的运作投资经营管理;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制品等。
四、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及此前6个月内,均无持有和买卖金陵药业流通股的行为。
五、本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权利,亦未接受他人委托管理金陵药业之股权。
六、本公司目前正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理金陵药业国家股股权划转的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