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月12日消息: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42)决定将2001年增发新股改为配股。
公司称,因受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增发方案至今未能完成。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对照该通知,公司未能满足增发条件第一条款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由于今年是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公司需要通过一定规模的股权融资来改善财务结构。为此,公司决定将2001年增发新股方案改为配股。
据介绍,公司拟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946.3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向公司承诺放弃本次全部配股权且不予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