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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600016)首推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证券之星 作者:张曙 2002-08-16 10: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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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600016)昨日宣布,今年将在全行范围内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北京8月16日消息:民生银行(600016)昨日宣布,今年将在全行范围内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目前,此业务已经在民生银行杭州、太原两家分行率先推出。民生银行是国内首家开办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个人委托贷款,是指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对象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在具体办理此项业务时,民生银行规定,个人委托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由委托人决定,借款利率浮动幅度不得超过人行规定的上下限,即最高上浮30%,最低下浮10%。在手续费方面,根据银行所承担的责任,一般不低于委托贷款金额的2‰,且不低于1000元。对个人委托贷款,银行只履行受托义务,不承担贷款风险。

  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民间资金的蓄积量越来越大,人们对投资理财则表现出强烈渴求,个人委托贷款可以充分发挥银行信用中介的职能,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使许多长期遮遮掩掩进行的民间借贷等“地下金融活动”变成“地上行为”,解决民间借贷中所产生不少问题。同时,还可以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是银行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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