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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开放证券期货业直接赴大陆设立办事处申请

证券之星 作者:包燕 2003-01-24 14: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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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岛内证券商、证券投资信托、证券投资顾问、期货商等自23日起,可以申请直接赴大陆地区设立办事处。
证券之星1月24日消息:台湾“证期会”22日宣布,同意岛内证券商、证券投资信托、证券投资顾问、期货商等四大证券事业,自23日起,可以申请直接赴大陆地区设立办事处,不需再透过第三地,同时,也开放管理与咨询顾问服务等许可经营的新业务。
  
据台湾“证期会”发布的“两岸证券及期货业务往来许可办法”,证券、期货机构直接赴大陆设立办事处的业务范围,除原先允许间接赴大陆设办事处时许可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商情之调查,相关调查研究及信息之搜集外,新增从事工商活动所需的各类管理及咨询顾问服务,举办或参加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研讨活动,及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准或相关联络事宜。

  台湾“证期会”表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止,岛内共有18家证券商获准赴大陆地区设置27个办事处,其中实际设立的有12处,已结束或撤回的有4处,其余仍在向大陆方面申请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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