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月27日消息:据中国证券报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ST金盘(000572)8323.9605万股国家股,被以每股0.4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海马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ST金盘披露,1月23日公司获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海口市财政局所持有的8323.9605万股ST金盘国家股,以每股0.4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海马投资有限公司,用以冲抵海口市财政局所欠海马公司的3329.5842万元债务,转让后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公告称,上述股权已于1月24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至此,海马公司持有ST金盘社会法人股8323.9605万股(占总股本的38.55%),成为第一大股东。海口市财政局不再持有ST金盘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