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通(000409)昨日发布公告,2004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给公司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据立案调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显示:公司2000年7月向深圳商业银行上步支行贷款500万元;2000年9月、10月、11月签发了由深圳市商业银行桂园支行承兑的9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2年7月签发了由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承兑的2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2年8月签发了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贷款4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以上事项公司档案及财务资料中均无记录。经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查询,因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账户已注销,公司未能获取历史开户情况及相关贷款资料。经核实,现公司在深圳商业银行已无任何负债。
公告披露,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提供的公司历史对账单显示:2000年10月26日,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开户,截至2003年12月21日,公司拖欠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贷款本息183620556.46元。经与深圳发展银行核实,该欠款均由四通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还款保证责任。2004年4月20日,由四通集团关联公司偿还公司欠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本息合计187077760.00元。至此,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无任何负债。
公司称,以上事项公司董事会档案及公司财务资料中均无记录,无法确认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也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京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