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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力被证监会调查 惊曝巨大违规黑洞

证券之星 作者:管思捷 2004-09-15 15: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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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1月14日消息:本周二,山东巨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接到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的通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将视调查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巨力是一家主营农用车制造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山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成立于1989年,本身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巨力总厂与山东巨力的法定代表人均为王清华。山东巨力是国内农用三轮车的龙头企业之一,主导产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17%,公司的品牌在农用车市场中地位稳固,特别是在农业大省山东、安徽等省份则更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

  但是,近年来由于跨国农机巨头凭借其资金、技术以及品牌等优势迅速在中国农机市场站稳脚跟,而国内企业却在大打“价格战”。而我国整个农机行业在进入新的千年后一路走低,也使业内企业的分化进一步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去年以来,*ST黑豹(600760)、江淮动力(000816)、长江股份(600496)相继或主动或半推半就地投入到了民营资本的怀抱里。*ST常柴(000570)、全柴动力(600218)虽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最终没有完成重组,但有关传言亦激起不小的反响,重组大概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当然,山东巨力也不例外。

  2002年11月,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分别与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和领先实业有限公司(LeadingValueIndustrialLimited)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巨力总厂将其持有的公司12514.95万股中的4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212%)和38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763%)以2.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盛邦投资和领先实业,巨力总厂尚持有16.35%的股权。

  众所周知,北京盛邦是实达电脑(600734)的实际控制人,擅长资本运作,而另一家收购方领先实业于1992年在BVI注册成立,目前约有8亿港元总资产,运营总部设在香港,看上去并不是单为这桩收购而设立。它主要在香港从事投资业务,投资覆盖高科技、地产投资及开发、运输及贸易等多种行业。不过据悉,领先实业确实是北京盛邦的盟友。知晓内情的人说,北京盛邦是在力挫群雄之后,才最终得以进入上市公司的。山东巨力很早就有转让股权的想法,一直在寻找好的买家。据称,德隆背景的企业来谈过,北汽福田也曾问价,但他们都想以资产置换的方式进入,不愿掏现金,而北京盛邦就是因为愿意掏现钱方才成功的。不过,此次收购山东巨力,即在不知不觉中上了别人的套。

  起初双方还配合得颇为默契。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2003年1月,山东巨力改组董事会,来自北京盛邦背景的3名董事候选人张卫东、林建星、刘刚及其推荐的两名独立董事陈志和李其顺利进入新一届董事会,占9名董事席位中的5席。同时,北京盛邦方面为山东巨力的脱胎换骨制定了一个庞大的手术计划:除了引入战略投资,北京盛邦还准备和北汽福田、苏常柴、飞彩集团、时风集团等上下游企业合作。

  然而在2003年4月却风云突变,随着山东巨力董事长王清华在职代会上意外落选,巨力总厂副厂长、上市公司副总裁崔英智当选巨力总厂党委书记,原先北京盛邦和王清华达成的所有共识被推翻。而且在此前,北京盛邦方面提出的设置“双总裁”的议案也被巨力总厂否决。随后,在与潍坊市政府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北京盛邦方面和巨力总厂就山东巨力的控制权展开了激烈的争斗。6月间,双方的矛盾进入白热化:山东巨力董事会不同意将巨力总厂拟提交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四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同意巨力总厂的《关于提议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而巨力总厂称定于2003年7月13日自行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北京盛邦于6月初向山东省委呈报了收购股权行动的情况汇报,山东省委有关领导批示要求依法依事实处理。山东省委副书记王修智也又向有关部门指出“今后要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巨力总厂有所让步,2003年7月7日,山东巨力董事会公告称,日前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函告:因各方股东达成一致意向,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决定撤销6月12日发出的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取消原定于7月13日召开的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此,闹得沸沸扬扬的巨力事件终于得到暂时的缓和。

  然而,巨力事件也引起了济南证管办的重视,该办有关负责人约请了巨力部分董事谈话,了解事情真相,并称将立即对公司展开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存在不规范行为,将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并向投资者公告。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领先实业所受让的那部分股权(3500万股),转由北京盛邦接手。由此,北京盛邦成为山东巨力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

  但是,北京盛邦丝毫笑不起来。因为,它发现在入主山东巨力之后,有一种如堕深渊的感觉。据了解,山东巨力的主要问题除了狭隘的地方主义观念作崇外,公司被内部人以及某些部门控制,任意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是业界公开的“秘密”。

  由北京盛邦提供的一份材料指,2002年9月20日至2003年1月27日,山东巨力总厂连续16次从上市公司借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达到9700万元,上市公司并没有对这一事项进行公告;另一份材料显示,在担保损失、修路摊派、政府协调以及市政建设的名义下,上市公司共为当地16家单位承担费用2354万元,目前已经“完全化为乌有”。即便是北京盛邦进入后的2002年12月31日,潍城区政府因部门发不出工资,还曾向山东巨力借款800万元;山东巨力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借款300万元。另外,在北京盛邦能够看到的财务记录里,山东巨力因当地修路、建公园等发生的摊派资金就达3000多万元。另据一位山东巨力中层干部向盛邦透露,2002年间该公司共计发生15亿元的采购额,但是“大部分没有合同,什么时候提货都是口头通知”。而公司以给代理商返利名义发生的支出每年都达上千万元,“都是打的白条,随便拿一个身份证就可以了”。

  北京盛邦方面称自己正是注意到这种行为,因此在“当家”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周旋,力图挽回以前的部分损失并对上市公司的对外行为进行规范。但是,正是由于巨力总厂及其关系方担心自己多年来形成的一个巨大黑洞将被曝光,这种努力很快遭到了“抵制”,于是就有了巨力总厂与北京盛邦的股权之争。

  看来,此次中国证监会济南稽查局宣布对山东巨力进行调查,正是前次巨力事件的延续。应该说,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该来的还是要来。相信巨力事件的真相,不久将大白于天下。

  当然,对于投资者而言,类似这种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径早已是司空见惯。不过,让我们纳闷的是,在监管逐步加强、信息批露更加透明、法律日益完善的我国证券市场,缘何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仍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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