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测试收费新闻 - 正文

委托理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证券之星 作者:管思捷 2004-10-19 15:12: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一)企业是否对委托理财本金进行了变相反映   

  企业对委托理财进行变相反映的主要手段为将委托理财的本金记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   

  (二)企业是否对委托理财收益进行了变相反映  

   1.在将款项借给受托企业时,签定的合同(协议)或借条上注明的关于使用该款项的代价往往不是投资收益,而是"利息"之类的项目;   
   2.到期收到委托理财收益时,作为利息收入处理,甚至直接冲减利息支出;

   3.在会计报表中的反映。将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反映在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

  (三)企业是否对委托理财活动进行了转移  
  企业往往通过将委托理财活动转移给子公司,或者转移给子公司以外的关联企业,或者转移给客户,让他们用这部分资金替自己进行"理财"。   

  (四)关注有关项目的发生   

  要重视有关资产负债项目(如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的发生额分析。

  (五)委托理财款项是否足够安全  

  应特别关注企业委托理财款项的安全性,并提请企业对其款项计提充分的跌价准备,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地披露。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