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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发布股票上市新规则 突出警示性停牌作用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黄平 2004-12-02 19: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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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12月2日消息:据钱江晚报报道,深沪证券交易所昨天发布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从内容上看,新规则有两大看点值得重点关注。

  “我们发现,在2002版规则的实践中,例行停牌占了相当高的比例。”深交所有关负责人称,“而涉及股价异常波动的特别停牌占停牌总量不到10%,导致投资者把停牌视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很难起到警示市场的效用。”

  据了解,国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非交易时间披露信息时一般不停牌,停牌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未经披露的消息泄露或市场传闻,而深沪市场现阶段的停牌却大多针对公司正常的信息披露。目前,这种制度已制约了市场的发展,显示出它的弊端。

  为此,新规则取消了季度报告和部分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如取消了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董事会关于权益分派、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决议所进行的临时性停牌。新规则在保证投资者有足够时间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了市场效率。

  近年来T族公司扩容非常迅速,截至目前,深沪两市A股的T族公司在120家左右,几乎占了上市公司总数的十分之一,而大量的风险警示却如大量的例行停牌一样,其警示效果也远离政策初衷。新规则除了大幅修订特别处理以及暂停、恢复和终止上市的有关内容外,还适当调整了应予特别处理的若干标准,进一步突出了退市风险警示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作用。

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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