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财经聚焦 - 正文

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出台

证券之星 作者:朱亚飞 2005-05-13 08:34: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牛能源推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据该公司今日公布的董事会决议,其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作为换取非流通股份流通权的对价。金牛能源试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拟定为6月24日。至此,首批四家试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全部亮相。

  邢台矿业集团所持国有法人股的处置需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国资委的批准。邢台矿业集团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金牛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8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金牛能源刚刚实施了2004年度分红派息和转增股本方案,以5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每10股转增6股并派5元现金,其总股本已变更为72108.0598万股,流通股股本已变更为20108.0598万股。该公司目前尚有42244.67万元可转债在外流通。若其可转债全部以当前转股价6.44元转股,则总股本将变更为78667.7912万股,流通股股本将变更为26667.7912万股。

  在金牛能源试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含当日),其可转债持有人可在正常交易日(无论可转债是否停牌)按转股的程序申请转股。可转债持有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当日及之前转股而持有的股份有权获得邢台矿业集团支付的对价。 (上海证券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