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三一重工调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增加送股比例之后,金牛能源昨晚公告称公司对方案进行了调整。新方案规定,大股东邢矿集团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冻结期从18个月延长到24个月,并将申请冻结股份;此外新方案还将设立最低出售价格,目前定为8.71元。
24个月内不转让
金牛能源原方案是,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股份的对价。尽管这是四家试点公司中送股比例最低的方案,但金牛能源的方案调整仍没有增加送转股比例,而只是提高了大股东邢矿集团减持的门槛,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对股民没有实际意义。
新方案显示,邢矿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而原方案此期限为18个月。低于8.71元不卖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18个月内,邢矿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最低出售价格为:金牛能源股票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格14.39元按2004年年度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除权调整后的水平,即8.71元/股。同时还规定,该价格将根据送股派息情况预以除权计算。
股份冻结以保证承诺
新方案中增加了如何保证大股东不提前减持股份的承诺。邢矿集团承诺将自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按照下述原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邢矿集团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冻结持有的所有股份;24个月以后可申请解冻持有的金牛能源5%的股份;42个月以后,公司可申请解冻全部股份,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资源性企业的要求保持对金牛能源的控股比例。(刘刚)
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