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终端在其信用账户内进行四种交易,分别为:
(1)普通买入:即投资者使用信用账户内的资金买入指定担保物范围内的证券。
(2)普通卖出:即投资者卖出其信用账户内的担保证券。
(3)融资买入: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标的证券,但借入资金不可用于标的证券的配股、增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配售等权益的行使。
(4)融券卖出: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向证券公司借入标的证券卖出。投资者进行融券卖出时,报价不得低于最近成交价;且融券卖出所得资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及现金补偿,在了结融券交易的债务前不得用于其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