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编者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实施后,还能用微信发红包吗?通过支付机构能进行跨行转账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办法》明确,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对应不同的功能和限额。 简单地说,Ⅰ类账户有个身份证或是手机号就可以开,而Ⅱ类、Ⅲ类账户需要分别提供至少3个、5个验身渠道。谢众表示,这不是要求用户到相关部门去证明“我是我”,而是要求支付机构去证明“你是谁”,用户只需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无误即可,验证的事交给支付机构去做,不会对客户造成额外的不便。而证明“你是谁”,除了提供身份证,还可以绑定一个银行卡、提供手机号,或是提供水电缴费单、学历证明等,实在不行还可以多绑定两张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Ⅰ类账户自开立起累计支付限额1000元,也就是说,累计发红包超过1000元以上的用户,需要多提供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升级到Ⅱ类、Ⅲ类账户才能继续发。可关注大唐电信、南天信息、证通电子、新大陆、焦点科技等。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中提及个股仅供参考,不作为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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