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股票
财经
基金
专题
理财
数据
专栏
更多
股票
|
主板
必读
研报
新股
创业板
科创板
期权
北交所
港股
中概股
全球
理财
|
银行
保险
黄金
外汇
债券
期货
股指期货
酒界
热点
专题
数据
行情
汽车
地产
学堂
滤镜
基金荟
路演
千股千评
大宗交易
资金流向
龙虎榜
人物专访
商业资讯
微信公众号
证券之星APP
加入收藏
我的证券之星
首页
- 无限财经 - 滚动播报 -
正文
深交所副总经理:相信深港通今年将启动
来源:
证券之星
2016-01-27 17:35:07
涉企侵权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交所副总经理:深港通完成内部技术和规则的准备。相信深港通今年可能即将启动。
#港通#
#深交所#
#股票#
#副总经理#
#龙头股#
证券之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新闻:
财政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4日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经
2019-12-05 08:33
三年累计成交逾9万亿元 深港通加快制度优化促开放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助理副院长习超认为,深港通运行三年以来,对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杨德龙表示:“据统计,北上资金流入A股的前20大重仓股,过去三年的超额收益超过350%,远远跑赢指数,并跑赢大多数股票。
股票
2019-12-05 08:33
三部委发福利:沪港通、深港通继续免征个税 期限三年 又可“便宜”买港股
通知称,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在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间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在当时表示,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此次沪港通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之一。
股票
2019-12-05 08:20
精彩推荐
1
证券之星IPO周报:罕见!再现“零...
2
88亿收购后,美的大公子再为顾家家...
3
南都电源去年亏损创新高,核心产品“...
4
见证历史!重要信号突袭
5
欧普照明营利双降,两大市场双双承压...
6
券商今日金股:19份研报力推一股(...
7
美容护理板块创两年新高,八大概念股...
8
食品饮料周报:白酒行业业绩持续分化...
9
青岛啤酒销量两年滑坡,去年中高端产...
10
信息发展的盈利困局:智慧政务核心主...
内容精选
1
泽润新能IPO:神秘美企客户贡献过...
2
技术+全球+智造,从2024年财报...
3
石头科技一季报解码:做难而正确的事...
4
市占率跌破1%!建信人寿盈利依赖准...
5
突发暴涨!大资金来了
6
券商今日金股:15份研报力推一股(...
7
邓晓峰出手!连续加仓
8
成飞概念领涨两市 八大概念股盘点(...
9
安靠智电隐忧难藏:净利连续两期双位...
10
安博通亏损难止,安全管理业务跌超3...
下载
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
点此
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