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讯,光大证券今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的二审判决,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光大证券被判赔偿陈巍、张晓捷2人损失共计人民币33824元。自2013年12月至今,上海二中院共受理“光大乌龙指”案497件,已审结118件。截至目前,共计有74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光大证券赔偿原告损失合计57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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