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讯,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联合发布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相较原规则,主要有以下四点变化:一是取消了涉及要约收购行政许可的相关配套安排,简化要约收购业务办理环节;二是集中规范要约收购业务办理;三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在要约收购预备期、收购期及收购届满后等相关业务环节,对上市公司及收购人提出了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四是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手段,新增银行保函和财务顾问连带保证承诺两种方式,并作出了相关细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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