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宣布,上交所制定新增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并对《第八十五号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进展公告》进行了修订,上述指引于2016年2月26日正式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交所称,实践中发现,增持公告主要存在增持计划要素不齐备、增持计划缺乏审慎性、增持计划的实施风险未能充分揭示、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未能持续披露等问题。鉴于前期监管积累的经验以及现实中的问题,上交所制定上述“增持指引”,同时指出,上市公司披露股东、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应当遵循合规性原则、审慎性原则、风险充分揭示原则、持续披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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