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3月8日消息,为推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试点规范运行,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对已报送的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共有九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现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第二批)公示如下: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名单的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营好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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