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18日消息,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