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美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签署了2016至2019年税收合作协议,IMF将进一步支持中国“十三五”时期税收制度和征管改革。
王军在与IMF总裁拉加德等会谈时指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IMF的合作前景广阔。二十多年来,IMF在中国推进税制改革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改革、税收征管法修订等重大改革中给予了技术培训、资金援助和专家咨询等多方面的支持。中国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化与IMF的合作交流,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十三五”时期税收改革,加快实现中国税收现代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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