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限财经 - 滚动播报 - 正文

韶能股份监事窗口期套现遭监管

证券之星 2016-04-05 18:02: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尽管监管部门紧盯不放,但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年报及季报披露“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现象仍时有发生。韶能股份(000601)监事李义峰成为监管最新案例。

4月5日,深交所向韶能股份(000601)监事李义峰发出监管函指出,韶能股份(000601)拟于2016年4 月27日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李义峰作为韶能股份(000601)监事,于2016年3月30日卖出韶能股份(000601)股票11630股,合计金额约9.69万元。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认为,李义峰在韶能股份(000601)定期报告公告日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4 条、《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 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的规定。 深交所特下发监管函,希望李义峰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