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讯,股转系统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新增8个方面的挂牌条件,其中,创业投资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20亿元以上,私募股权类私募机构最近3年年均实缴资产管理规模在50亿元以上;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沪深交易所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及相关私募证券类基金的情形,但因投资对象上市被动持有的股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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