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6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由于监管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确保重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拟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再将浙商资产作为标的资产之一,并涉及重新确定标的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方案调整预计将构成方案重大调整。
据浙江东方今年3月公布的重组预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贸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商资产100%股权、浙金信托56%股份、大地期货87%股权及中韩人寿50%;中大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地期货13%股权;同时,公司拟以锁价发行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62.25亿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上述资产交易作价合计约为71.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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