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7日从证监会网站获悉,高升控股和金城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获通过。
高升控股获得了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的稳定性,及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有效措施。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业绩承诺中募集资金的影响及募集资金估算的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金城股份也获得了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张寿清与冯彪、高忠林签署《解除代持协议》的具体内容,股权代持是否彻底解除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江苏院与神雾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以及未来两家公司的发展定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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