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家居(603313)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6,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4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6.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2,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93.0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6,666.92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86,666.9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6年9月14日在《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配售原则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9月26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15.41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1:报价信息统计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5.41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3,6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180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6年9月2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9月22日(T-2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6 年 9 月 2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24,000 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6 年 9 月 28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9 月 28 日(T+2 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9月26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9月2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9月2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9月2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9月27日(T+1日)在《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1 | 记忆绵床垫、枕头技改及扩产项目 | 46,481.65 |
2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4,865.27 |
3 | 营销网络建设 | 5,320.00 |
4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 30,000.00 |
合计 | 86,666.92 |
前七大股东
序号 | 姓名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倪张根 | 118,034,983 | 78.69% |
2 | 吴晓风 | 13,342,482 | 8.90% |
3 | 厦门创翼德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49,995 | 3.50% |
4 | 吴亚东 | 4,500,015 | 3.00% |
5 | 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15 | 3.00% |
6 | 上海匀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10 | 2.00% |
7 | 郭云龙 | 1,372,500 | 0.92% |
合计 | 150,000,000 | 100% |
近三年财务指标
报告期日期 | 16-06-30 | 15-12-31 | 14-12-31 | 13-12-31 |
每股指标 | ||||
每股收益-基本(元) | 0.4500 | 0.9100 | 0.7300 | 0.6000 |
每股收益-稀释(元) | 0.4500 | 0.9100 | 0.7300 | 0.6000 |
每股净资产(元) | 3.7800 | 3.5800 | 2.8000 | 2.090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114 | 0.9288 | 0.6344 | 0.5074 |
净资产收益率(%) | 12.18 | 28.80 | 29.71 | 32.41 |
总资产净利率(%) | 7.76 | 19.07 | 19.55 | 19.52 |
销售毛利率(%) | 33.93 | 34.86 | 30.04 | 30.89 |
销售净利率(%) | 10.33 | 11.98 | 11.29 | 11.45 |
资产负债率(%) | 36.35 | 34.76 | 31.51 | 37.03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 -- | 31.32 | 15.71 | -4.29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 -- | 25.56 | 20.98 |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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