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FOF指引 做出六项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3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的基金(FOF)。
主要做出如下安排:
1、要求基金中的基金将80%投资于其它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必须遵循组合投资原则
2、不得对管理费、托管费双重收费
3、明确基金管理人次日即披露基金净值
4、在定期报告、招募书中设立专门章节披露风险
5、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且基金中基金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
6、强化管理人主体责任。
邓舸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发行基金中基金。
证监会:支持基金机构推出FOF产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近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二号,即基金中基金指引。
邓舸指出,发展FOF有利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拓宽基金发展空间,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降低多样化投资门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基金证券服务投资者的能力。下一步证监会将支持基金机构推出FOF产品。
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3日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2宗操纵市场案。
邓舸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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