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批准气候变化《巴黎协定》
4日,正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欧洲议会全会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了欧盟批准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决议,欧洲理事会当天晚些时候通过书面程序通过了这一决议。这意味着《巴黎协定》已经具备正式生效的必要条件。
据新华社5日消息,欧盟将于7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批准文书。届时,欧盟批准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决定将正式生效。
按规定,《巴黎协定》将在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约55%)交存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30天起生效。
截至3日,已有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约52%的62个缔约方批准了该项协议。数据显示,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2%,欧盟的批准意味着《巴黎协定》将能在11月7日摩洛哥马拉喀什开幕的第2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正式生效。
4日,欧洲议会以610票赞成、38票反对、31票弃权,通过批准《巴黎协定》的决议。欧洲议会议长马丁·舒尔茨表示,欧洲议会投票通过该项决议,将能确保协定生效的基本条件得到满足。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出席了当天的会议。他表示,欧盟批准《巴黎协定》非常重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当前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也能为建设更加可持续、更具竞争力的经济和更稳定社会带来机遇。
9月30日,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在布鲁塞尔开会,同意“快速”批准《巴黎协定》。这一程序使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在所有成员国完成各自国内批准程序前批准《巴黎协定》。欧盟目前已有德国、法国、奥地利、匈牙利等7个成员国批准《巴黎协定》,其他成员国也将相继启动批准程序。
去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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