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复星系持有5%以上股份获保监会核准
新华保险(601336)12月19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保监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保监会批复核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
新华保险关于股东权益变更获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发布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提及本公司 H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Fidelidade-CompanhiadeSeguros、PeakReinsuranceCompanyLimited(鼎睿再保险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因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5%事宜尚需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保监会《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1259号)。中国保监会批复核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格。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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