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打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 探索执法新模式
据记者从证监会有关部门获悉,近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日趋复杂多样,严重危害正常的市场秩序。证监会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与线索,坚决查处资本市场重大违法行为,全力支持公安机关刑事追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协同、优势互补,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证监会积极推动夯实证券期货市场法制基础,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罪的司法解释起草,针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等多项主要证券期货罪名提出刑法修正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日前表示,近年来金融资管行业中个别高学历、高智商、从业经验丰富的所谓行业精英人才严重背离职业操守,成为市场唾弃的“老鼠”,受到法律制裁,个人前程尽毁,行业声誉受损,教训十分深刻。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牢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初心,忠实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谨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加强学法、守法,严守道德和良心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的高压红线,切勿以身试法。
犯罪活动更趋复杂新型
去年以来,证监会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证券期货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共159起,超过此前3年移送数量的总和。其中,今年1-10月,案件移送数量达47起,比去年同期增长34%,成案率明显提升。公安部采取多种协作模式,在一些市场高度关注、违法违规高发的违法类型上,联手侦破了一批重特大案件。
涉嫌犯罪活动总体呈现出四个趋势。一是金融资管领域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多发高发。今年前10个月移送“老鼠仓”案件占比达50%,案发领域由公募基金向券商、保险和银行等资管行业蔓延,出现从业人员共同犯罪、公募和私募内外勾联的苗头。
二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典型犯罪更趋复杂、新型,去年以来移送相关案件及线索61起,占比38%。上市公司相关人员与私募机构配合,以市值管理名义操控信息披露节奏,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成为监管执法重点。
新业务、新工具、新技术与传统违法手法相结合,利用高频程序化交易破坏市场公平已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三是利用新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甚至从事“抢帽子”操纵。随着移动互联技术广泛应用,涉及宏观监管政策、公司经营等不实信息得以广泛、迅捷传播,市场危害极大。一些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利用博客、微信从事非法咨询,充当股市“黑嘴”。
四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法隐蔽,涉案环节从IPO向并购重组蔓延。欣泰电气为申请首发上市通过多种手段虚构应收账款,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公司。有的公司为借壳上市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披露虚假财务报表,涉嫌在并购重组环节欺诈发行。
全力支持配合后续追责
证监会有关部门表示,在坚决查处、及时移送违法犯罪的同时,证监会发挥专业优势,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后续追责。一是对多起重大案件提供专业支持。通过专业分析、技术支持、依法出具行政认定意见等方式,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侦办利用信息优势、高频程序化交易操纵市场案件;全力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
二是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新模式。在“甲醇1501”期货操纵等案件中,证监会及时做出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后续刑事追责形成有力支持。
三是加强研讨交流推动疑难案件查处。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违规披露、私募债券欺诈发行、跨境操纵市场等新型案件,证监会多次会同公安司法机关、国务院法制工作部门进行类案研讨。
四是推动夯实证券期货市场法制基础。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罪的司法解释起草,针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等多项主要证券期货罪名提出刑法修正意见。
下一步,证监会将在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下,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监管执法的市场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运行。(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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