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乡村振兴战略成农村现代化抓手 深化改革继续推动)
乡村振兴战略成农村现代化抓手 深化改革继续推动
临近年底,按照以往惯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即将召开。近期,农业方面政策也集中出台,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出台,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明年有望扩围。12月11日,人民日报刊登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署名文章《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章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
今年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部部长在文章中指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写入党章,这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文章还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兴旺,就是要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生态宜居,就是要加强农村资源环境保护,大力改善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乡风文明,就是要促进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使农民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治理有效,就是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惩治违法行为,使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生活富裕,就是要让农民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宽裕,生活便利,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实践中,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把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首位,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原则;必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保留乡村特色风貌。
文章还强调,推进乡村振兴,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文件,作出了长远性、战略性制度安排,农村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起来了,今后关键是抓落实、抓深化。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另外,据经济参 考报报道,日前从农业部获悉,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将试点县增加到300个。同时,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多位权威专家告诉记者,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因为前期工作开展充分,改革基础较好,有望进入整省整市试点名单。下一步,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转将成为试点地区的工作重点。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中国农村的集体产权一共有三大类需要改革。一是资源性资产的产权改革,主要涉及土地。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总面积为66.9亿亩,包括55.3亿亩农用地和3.1亿亩建设用地。二是经营性资产的产权改革,主要涉及的是土地上的房产或工具机器等。三是非经营性资产的产权改革,目前这类资产总价值已经达到2.8万亿元。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要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各试点县要继续带头大胆探索,在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转上下功夫。在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转方面,多位专家表示,其中一大重点在于重构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体系。在分配集体土地使用和流转产生的收益时,突出所有权的地位,有偿使用收入由集体成员共享。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入股、联营等多种方式流转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人可以转让、转租集体土地使用权。(中国证券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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