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采取多项举措降低抗癌药品费用
28日上午,国新办就降低抗癌药品费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会上介绍,近期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抗癌药物费用负担主要在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4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昨天已经发布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后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了103种已经上市的抗癌药。
二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个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三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上述3项措施拟于5月1日后即启动。
其他措施主要是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有以下四项:
一是鼓励研发创新。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抗癌药研发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临床急需抗癌药研发,鼓励新靶点、新机制抗癌药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临床急需抗癌药的仿制生产,提升我国制药产业水平。
二是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加快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高审评能力,科学简化审批手续,加快癌症防治药品上市。比如,前期媒 体比较关注的九价宫颈癌疫苗,药监部门正在加快工作进度,力争早日批准上市。
三是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内全面开药品“两票制”使流通环节加价更加透明,挤压价格虚高水分。
四是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检查指导,制定完善癌症临床路径和并加快实施,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推广癌症临床用药指南,落实药师处方审核及临床用药指导工作,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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