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9月16日消息,相关部门发布《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分析师认为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新增项目国补政策渐明朗,2020年抢装逻辑不变。
据发改委9月16日消息,近日,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是在今年财政部4/5/6号文以及4月两大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指导2020/1/20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申报进入国补目录的工作。
我们认为,按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纳入补贴目录规则带来的2020年抢装逻辑不变,长期利好资源强的国企和运营/盈利能力突出的民企。
2020/1/20后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当年国补申报条件部分延续4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1)纳入国家/省级规划,2)垃圾焚烧当地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另新增提交信用承诺书。最新明确:
1)20年新增国补额度15亿元(根据我们对20年用电需求的拆分,需增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费的非居民和农业用电量同比基本持平),且按照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顺序纳入国补目录;
2)所需补贴总额达到15亿元后不再纳入当年申报,其中垃圾发电补贴额度的测算标准依然遵循0.65元/度标杆电价(280度/吨以内)+0.1元/度的省补分担规则,农林生物质的测算标准仍按0.75元/度标杆电价。
《方案》提出,未纳入2020年国补的已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据测算,20年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项目所需国补17/13亿元/年,意味着约一半的项目国补需结转至21年纳入。
《方案》明确,自2021/1/1起,规划内新增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新增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担,分地区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国补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
我们判断,垃圾焚烧比例较低的河南/河北等中西部地区,此前承担了较多可再生能源附加电费征收责任却较少享受国补,高层将给与更多支持;对于焚烧产能较饱和的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则有望承担更多的补贴责任。
国网于6.30-8.31公布三批生物质发电补贴清单(相当于第八批国补目录),其中第1-2批未纳入垃圾焚烧项目,第三批清单包含生活垃圾焚烧项目38个,产能总计3万吨/日,预期20年年内有望公布更多批项目清单。
此次国补新政明确增量项目的国补安排,但对于新增补贴中国补与地方政府的分担比例、国补的退出机制尚待明确。我们预计疫情不改垃圾焚烧长期发展趋势,并维持垃圾焚烧2020年抢装的判断,预计20-22年为项目投产高峰。叠加绿色债发行预期,运营商现金流有望改善,盈利能力提升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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