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报道 - 财经聚焦 - 正文

监管层拟统一资管产品 警惕风险叠加

来源:新华网 2017-02-21 17:24: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监管层考虑统一各类资管杠杆倍数 套利空间或将收窄

不同门类的资管产品或正迎来大一统的趋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监管层内部正在酝酿有关规范各类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规定,对包括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进行统一约束。

而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在相关规定中,监管层或考虑将不同种类产品的杠杆率趋于统一管理。

“对于结构化产品,按照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

事实上,这一倍数要求,正是去年7月份的“新八条底线”针对证券期货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提出的规范。而在此前,不同资管产品的杠杆的确存在差异,而这也助长了行业内的监管套利。

“一般大家为了做高杠杆,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加夹层,另外一种就是找杠杆空间更高的产品来嵌套。”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

“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按照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称,“同时对单只产品,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总资产。”

在业内人士看来,统一杠杆+穿透式核算,意味着通过不同产品之间的加杠杆套利方法或将走向终结。

“但是如果约定杠杆统一,同时按照传穿透式原则来计算,那么加杠杆的空间也就小了。”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表示。

无牌机构做“资管”或被定性违规 互金类资管承压

在监管层有望统一大资管的各项约束时,有关市场中各类非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乱象或亦将得到整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监管层在酝酿统一规范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产品规定的同时,或亦将对非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乱象提出要求。

事实上,近年来无论是线下的理财、财富公司,还是线上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均纷纷推出各类理财产品;部分机构还将产品包装成“定向委托投资”等关系规避监管。

而据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这一现状或有望被得到整治。

“按照意见要求,市场中的无牌机构,也就是非金融机构未经许可,不允许自主发行、销售、代销资管产品。”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资管的名义发行产品,或者为客户、为关联方的产品进行资金募集,这些模式可能都要得到进一步整顿和清理。”(21世纪经济报)

【相关报道】

知情人士表示,中国央行会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就全面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进行讨论及征求意见。知情人士称,这里资产管理业务涵盖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讨论中的新规明确提出打破刚性兑付;新规中明确提出资管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明确禁止资管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统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为防止风险,提出“新老划断”安排,老产品到期不续,新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新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