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起至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明年起至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记者2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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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联会秘书长:免税政策减小新能源车购置成本偏高压力 是重大利好
对于“明年起至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消息,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由于新能源车的电池成本高,新能源车价格偏高,购置税税收的压力大。20万元的新能源车的税收就要近2万元,而税收优惠改变了新能源车的综合购置成本偏高的压力,让新能源车相对传统燃油车的综合性价比有所改善。新能源车免税政策是重大利好,新能源车产品尚未能与传统燃油车匹敌的劣势局面得以弱化。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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