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严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条高压线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于2月1日举办了2018年度第1期违法违规上市公司规范督导专题培训,主要针对2016年-2017年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曹勇要求参训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吸取经验教训,严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条“高压线”,把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生动。
曹勇从提高依规守法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忠实勤勉尽责、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四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监管政策、监管要求进行了全面介绍。他着重强调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重要性以及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他指出:资本市场是信息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是市场生命线,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目前,极少数上市公司还存在着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故意使用晦涩语言给投资者理解带来歧义;业绩预报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未按照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进行完整披露;违规担保未披露,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故意延迟信息披露;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非主观上对特定群体的信息披露等问题。
曹勇要求,参训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吸取经验教训,严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条“高压线”,依法履职,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思想,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把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生动。
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陈益民就2017年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处罚情况做了详细介绍,结合典型案例着重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陈益民指出,信息披露各环节恶性违法案件依然多发,财务造假更加隐蔽,信息披露被滥用非法牟利;内幕交易大案频发,并购重组仍是重灾区,“短线坐庄”情况突出。
陈益民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一要“慎独”、守密;二要不碰底线;三要对常见违法行为严加防范;四要加强与控股股东的信息沟通,选好重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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